加強和規(guī)范處分決定相關文書起草審核
加強和規(guī)范處分決定相關文書起草審核
入庫時間:2024-11-28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
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后需要給予違紀違法人員黨紀政務處分的,均要作出處分決定。處分決定需要以處分決定文書作為文字載體,通常還要制作處分通知文書來輔助決定的執(zhí)行。當被處分人不服處分而提出申訴或申請復審復核時,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需要制作復查、復審、復核決定文書。上述處分決定相關文書既是維護黨紀國法權威、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工具,也是反映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形象的重要窗口,應當高度重視此類文書的起草審核工作。實踐中,加強和規(guī)范處分決定相關文書起草審核需要注意以下細節(jié)。

處分決定文書標題應當全面。根據《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》第九條第(七)項規(guī)定,標題由發(fā)文機關名稱、事由和文種組成。發(fā)文機關名稱和事由之間一般使用介詞“關于”,在事由和文種(決定)之間一般使用助詞“的”。因此,紀委作出黨紀處分決定的文書標題應當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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