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
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2026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
稅總辦征科函〔2025〕64號
國家稅務總局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,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》第一百零九條規(guī)定,結合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6年部分節(jié)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(fā)明電〔2025〕7號)要求,現(xiàn)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后15日內(nèi)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6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:
一、6月、7月、9月、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。
二、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,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20日。
三、2月15日至23日放假9天,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4日。
四、3月1 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