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(zhí)行修改后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庭 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
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(zhí)行修改后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庭 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的通知
發(fā)布日期:2023-10-27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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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〔2023〕183號

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(zhí)行修改后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庭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,各知識產權法院、具有技術類知識產權和壟斷案件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:

為貫徹執(zhí)行好2023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01次會議通過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庭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〉的決定》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
一、修改后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庭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(guī)定的“重大、復雜的實用新型專利、技術秘密、計算機軟件權屬、侵權民事和行政上訴案件”是指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一審的有關案件裁判提起上訴的案件。

二、2023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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