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院
關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轄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批復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轄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批復》已于2025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59次會議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。
最高人民法院
2025年12月30日
法釋〔2025〕15號
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轄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批復
(2025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59次會議通過,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)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,解放軍軍事法院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高級人民法院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分院:
近來,部分高級人民法院就非涉外的合同或者其他財產(chǎn)權益糾紛等民事案件管轄相關法 ……
